Coursera搖滾史之學習心得(二):第一週
在History of Rock第一課的時候,講者John Covach教授一開始便把搖滾音樂的誕生定於1955年,至於為甚麼是1955年是個分水嶺,就有待下回分解了。另一方面,始終是美國的學府,課程內容始終以美國的搖滾樂為中心。
第一週的課堂介紹的是1955年之前美國流行音樂的情況。教授指出,搖滾樂是結合了當時三種流行的音樂種類:Mainstream pop、Country and Western、和Rhythm and Blues。Mainstream pop是屬於白人中產階級的,代表人物有Bing Crosby、Frank Sinatra、Patti Page等; Country and Western則備受鄉郊的白人聽眾擁戴,田納西州的Nashville成為了這類音樂的重鎮,最有名的音樂家包括Jimmie Rodgers、Hank Williams和Bill Monroe等;而R&B是當時被定義為黑人創作和消費的音樂,算是市場定位多於真正的音樂類型。
細心地學習這美國的音樂史,就會發現我們讀的也是一部美國近代史。每一個關於音樂的故事,都包含了當時的社會環境。例如Country & Western的風行本來集中於南部,但40年代正值二次世界大戰,很多美國人從北搬到南,為了集中軍事生產和軍事訓練,與當地人接觸之下認識了他們愛聽的音樂,以至戰後把這種音樂文化帶回全國各地。
另一段有意思的歷史是40年代R&B以某些地區性電台為主要媒介,當時電台主打R&B這黑人流行的音樂,也有多賣廣告吸納黑人消費市場的考慮。看似市儈,但原來有實際用途,因為當年美國還有種族隔離,餐廳商店可以不接待黑人。那時候的黑人聽到哪些在電台有賣廣告的商戶,就知道是可以到那些商戶消費的。在對黑人不友善的制度下,這些廣告原來都為黑人帶來方便。
另一方面,原來當年最早期的音樂雜誌(如Billboard和Cashbox)和流行榜,都是給商人看的,作為他們經營點唱機、唱片店或電台的「入貨指南」,而不是我們現在想像的,供fans追偶像動態和追趕潮流文化之用。
最後教授談到一個有趣的音樂類型叫Hokum Blues,特別在歌詞常帶戲謔地包含「性」的暗示,一般是在黑人電台流傳,但其實那些電台白人都會聽,也因此「帶壞」不少白人青少年。一些走紅的歌曲會走進主流樂壇,不過歌詞會換上「乾淨版」才被主流歌手翻唱。另外,當年的流行樂壇是以「歌曲」本身為重心,而不是特定某個歌手的版本(你能想像不是The Beatles的《Imagine》或不是Michael Jackson的《Thriller》嗎?),所以經常有很多人演繹同一首歌,其實也沒有所謂的「原唱」和「翻唱」。
最後附上同學編製的網上Playlist,包括教授第一週所介紹的歌曲,讓大家聽聽1955年之前,有名的流行曲是怎麼樣的。我自己也沒有聽完,推薦幾首包括Bing Crosby《White Christmas》、Frank Sinatra《Nancy》、Patti Page《Tennessee Waltz》、Bill Monroe 《Blue Moon of Kentucky》和The Chords 《Sh'boom》。下週再見。
第一週的課堂介紹的是1955年之前美國流行音樂的情況。教授指出,搖滾樂是結合了當時三種流行的音樂種類:Mainstream pop、Country and Western、和Rhythm and Blues。Mainstream pop是屬於白人中產階級的,代表人物有Bing Crosby、Frank Sinatra、Patti Page等; Country and Western則備受鄉郊的白人聽眾擁戴,田納西州的Nashville成為了這類音樂的重鎮,最有名的音樂家包括Jimmie Rodgers、Hank Williams和Bill Monroe等;而R&B是當時被定義為黑人創作和消費的音樂,算是市場定位多於真正的音樂類型。
細心地學習這美國的音樂史,就會發現我們讀的也是一部美國近代史。每一個關於音樂的故事,都包含了當時的社會環境。例如Country & Western的風行本來集中於南部,但40年代正值二次世界大戰,很多美國人從北搬到南,為了集中軍事生產和軍事訓練,與當地人接觸之下認識了他們愛聽的音樂,以至戰後把這種音樂文化帶回全國各地。
另一段有意思的歷史是40年代R&B以某些地區性電台為主要媒介,當時電台主打R&B這黑人流行的音樂,也有多賣廣告吸納黑人消費市場的考慮。看似市儈,但原來有實際用途,因為當年美國還有種族隔離,餐廳商店可以不接待黑人。那時候的黑人聽到哪些在電台有賣廣告的商戶,就知道是可以到那些商戶消費的。在對黑人不友善的制度下,這些廣告原來都為黑人帶來方便。
另一方面,原來當年最早期的音樂雜誌(如Billboard和Cashbox)和流行榜,都是給商人看的,作為他們經營點唱機、唱片店或電台的「入貨指南」,而不是我們現在想像的,供fans追偶像動態和追趕潮流文化之用。
最後教授談到一個有趣的音樂類型叫Hokum Blues,特別在歌詞常帶戲謔地包含「性」的暗示,一般是在黑人電台流傳,但其實那些電台白人都會聽,也因此「帶壞」不少白人青少年。一些走紅的歌曲會走進主流樂壇,不過歌詞會換上「乾淨版」才被主流歌手翻唱。另外,當年的流行樂壇是以「歌曲」本身為重心,而不是特定某個歌手的版本(你能想像不是The Beatles的《Imagine》或不是Michael Jackson的《Thriller》嗎?),所以經常有很多人演繹同一首歌,其實也沒有所謂的「原唱」和「翻唱」。
最後附上同學編製的網上Playlist,包括教授第一週所介紹的歌曲,讓大家聽聽1955年之前,有名的流行曲是怎麼樣的。我自己也沒有聽完,推薦幾首包括Bing Crosby《White Christmas》、Frank Sinatra《Nancy》、Patti Page《Tennessee Waltz》、Bill Monroe 《Blue Moon of Kentucky》和The Chords 《Sh'boom》。下週再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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