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ursera搖滾史之學習心得(八):第七週

來到History of Rock第一部份的最後一週,主題是Psychedelic(迷幻),主角除了歌手之外,還有藥物:LSD。

LSD其實是其德文Lysergsäure-diäthylamid簡稱,在1943年由Albert Hoffman發明,他原本想研究的是對付偏頭痛的藥物,但在一次實驗期間,Hoffman不慎把小量LSD從皮膚吸入,他以為沒有甚麼大不了,但直至他完成工作離開實驗室前,他的助手已發現他的舉止有點不尋常,於是跟著他騎單車回家。根據Hoffman的憶述,騎車期間藥力發作,他感覺全世界都變成慢動作,所有東西都像是飄上飄落,認真是迷離境界,但從助手眼中,Hoffman卻是以瘋狂高速行駛。後來Hoffman把這經歷記錄在醫學論文當中。

早幾星期提到1965年The Beatles的《Tomorrow Never Knows》的時候,在維基百科看到John Lennon作這首歌是寫關於他服食LSD的體驗,當時半信半疑,並未寫入之前的筆記,原來在1966年之前,服用LSD都仍然是合法的,Beatles的成員其實也有服用過。為甚麼人們會服用LSD?原來當年的人相信,服用LSD藥力發揮期間(一般稱作trip,好比是迷幻旅程),人可以進入更高的意識,可以看穿世俗裡社會、家庭、學校灌輸給我們的謊言和偽裝,打破自己的圍牆,找回真正的自我云云。可能因為這說法太浪漫,服用LSD很容易過量,甚至因服藥過度而猝死。這時期英年早逝的明星包括Janis Joplin、Jimi Hendrix和Jim Morrison,和用藥有多大關係,就真的不知道了。

Psychedelic Rock的特色是和LSD不可分的,它主要分兩大類,一種是Music with the trip,是適合一邊服用迷幻藥一邊聽的,另一種是Music as the trip,把音樂取代藥物,讓你不用藥物也有迷幻的感覺。迷幻旅程總不能兩三分鐘便完結,所以當年有一特色是一首歌的時間變長了,有時樂隊會把本來2分鐘的歌翻玩到變成超過10分鐘。根據課堂,Psychedelic Rock的重鎮是三藩市和倫敦,代表人物之一,有Jimi Hendrix的Jimi Hendrix Experience,有Eric Clapton的Cream,還有剛出道的Pink Floyd,但在60年代他們在美國還未算紅,直至1973年的《Dark Side of the Moon》為止,但這70年代以後的部份要留待History of Rock第二部份開課再說了。

(第七週的播放清單在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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