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ursera搖滾史之學習心得(十一):第十週

上週開始再沒有在文末貼上playlist,因為不再用它。Part 2開始認真了做筆記,講者John Covach一節課可能提到十幾個名字,包括音樂人、專輯或歌曲,現在都會一一記下,並把歌手/樂隊、專輯和單曲以不同顏色標示。最初以為這種做法很笨,但主動的記下筆記,總比被動地接收更有效率,況且我是看完每一段影片之後,一邊整理筆記,一邊在Youtube找片中介紹過而感興趣的歌曲來聽。通常一至兩首歌的時間就整理好了,所花時間其實不多。況且聽歌也是做功課的一部份。

本星期講的回到70年代的主流搖滾,也是被人戲稱為「企業搖滾」(Corporate Rock)的時代,因為有超好賣的唱片(例如Eagles的《Hotel California》、Fleetwood Mac的《Rumours》),和超大型的場地作演唱會,成功的搖滾樂變成可以賺個盆滿砵滿的生意,吸引了很多商業介入,尋找和孕育另一支可以為他們賺大錢的樂團。自然地,出來的歌必須要大眾化,而且方便在電台播放。在某些樂迷眼中,這些音樂便變得商業化,以至庸俗化。

70年代另一興起的搖滾樂是Punk,代表之一是英國的Sex Pistol,他們的老闆Malcolm McLaren本來是服裝店東主,想擁有一隊Punk band,本來看中New York Dolls,但接觸他們時他們已將近解散,後來決定自己搞一隊,就成為了Sex Pistol,他連店名也改名為Sex,賣的東西都不雅起來。跟據課堂引述的傳聞,那櫥窗實在太不堪入目了,為免對途人太過冒犯,他把整個櫥窗都用紙遮著,只留一個小洞,讓有興趣的人可以從洞裡「一窺全豹」,結果令更多人對這櫥窗好奇,看來老闆也捉到偷窺慾這普世心理。

Punk是代表叛逆反建制的音樂,Sex Pistol的行為也出位得令人髮指(包括1977年大鬧英女皇銀禧紀念儀式),以至有兩家唱片公司先後把他們趕走,即使「前期」已付而唱片未出也在所不計,最後他們也簽下第三家唱片公司,得到第三份「前期」,終於推出《Never Mind the Bollucks, Here's the Sex Pistols》,這也是他們唯一的專輯。但是,他們的影響力和短暫的歷史並不匹配,因為每到一個地方表演,都會啟發到幾隊punk band在那裡興起。相對反叛的punk,70年代還有稍為「和諧版」的New Wave,對唱片公司的風險也較小。課堂介紹的New Wave音樂,其中之一是The Knack的《My Sharona》,那正是我最喜愛的譚詠麟歌曲《愛到你發狂》的原曲(重溫:譚詠麟x10)!因此之故,寫這篇文的同時,我正在聽The Knack的大碟《Get The Knack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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